塞浦路斯乔治·扬欧律师事务所

税务筹划和建议

  随着塞浦路斯加入欧盟,为了符合欧盟的法律和行为准则,塞浦路斯的税收立法已做了相应修改。塞浦路斯采用的新税收体制,恪守对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承诺,剔除不利的税收竞争举措,以及不利的税收业务。因此,从2003年1月1日起,塞浦路斯的税收系统经历了重大的改革,这使得塞浦路斯更具吸引力,以建成一个国际业务基地。

  塞浦路斯拥有一套先进的税务筹划习惯,它将低税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甚至是零税率和广泛的双重征税协定网结合起来。塞浦路斯政府通过与新的国家谈判以及更新现有的税收协议,继续努力扩大和增强其双重征税协定网络,使塞浦路斯的公司成为国际大结构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在分红、利息和版税方面,塞浦路斯税法提供欧盟最低的固定企业税(10%)和非常有竞争力的增值税(15%)以及各种其它优惠,这使得塞浦路斯公司在以下的税务筹划结构中更具竞争力:

  • 控股公司
  • 信托公司
  • 为其它公司实体融资的金融工具公司
  • 贸易公司
  • 版税公司
  • 国际投资计划

  塞浦路斯乔治•扬欧律师事务所的税务专家团队就税制领域的各种复杂问题为客户提供建议,在服务于客户操作需要的同时,着眼于最理想的税收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