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集体投资计划
本事务所可帮助建立国际集体投资计划(ICIS),通过协助:
- 提供宪法的文件材料并提供该计划的备忘录
- 应用该计划获得塞浦路斯中央银行的认可
- 提供该计划的行政服务
法律框架
1999年制定的《国际集体投资计划法》(International Collective Investment Schemes Law)为ICIS的立法、运营规则和监督提供了必需的法律框架。
ICIS可采用以下法律形式:
- 国际固定资本事务所
- 国际变动资本事务所
- 单位信托计划
- 国际投资有限合伙
ICIS的唯一目标是单位持有人基金的集体投资。
私人国际集体投资计划
私人ICIS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 其形式为国际公共变动资本事务所;
- 股本参与人数最多100人,并将之纳入公司条款和备忘录;
- 私人ICIS将能够在世界上任一证券交易所投资任何有价证券;
- 注册私人ICIS及其董事和股东的发问者,最初的申请可由塞浦路斯的中央银行备案。若这些都被接受,我们就可继续注册该ICIS。
若公司的成立是为了管理ICIS,那么它必须附带以上问题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