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乔治·扬欧律师事务所

国际集体投资计划

  本事务所可帮助建立国际集体投资计划(ICIS),通过协助:

  • 提供宪法的文件材料并提供该计划的备忘录
  • 应用该计划获得塞浦路斯中央银行的认可
  • 提供该计划的行政服务

法律框架

  1999年制定的《国际集体投资计划法》(International Collective Investment Schemes Law)为ICIS的立法、运营规则和监督提供了必需的法律框架。

  ICIS可采用以下法律形式:

  • 国际固定资本事务所
  • 国际变动资本事务所
  • 单位信托计划
  • 国际投资有限合伙

  ICIS的唯一目标是单位持有人基金的集体投资。

私人国际集体投资计划

  私人ICIS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 其形式为国际公共变动资本事务所;
  • 股本参与人数最多100人,并将之纳入公司条款和备忘录;
  • 私人ICIS将能够在世界上任一证券交易所投资任何有价证券;
  • 注册私人ICIS及其董事和股东的发问者,最初的申请可由塞浦路斯的中央银行备案。若这些都被接受,我们就可继续注册该ICIS。

  若公司的成立是为了管理ICIS,那么它必须附带以上问题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