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政策概况


能源产业

波多黎各:一座拥有全新机遇的岛屿

  为吸引想要投资替代能源的公司,波多黎各自治邦批准通过了能源政策的两项立法。该立法旨在促使能源多样化,从而确保波多黎各能继续拥有价格低廉、可持续发展的能源。

  这个全新的法律体系将波多黎各推向了卓越的能源改革之路。该可持续能源改革计划考虑开创一套可再生能源产品组合,并提出可用于建立新兴产业的绿色能源激励政策、以及建设和运营风能和太阳能农场的新规定。

《能源多元化法案》(Energy Diversification Act),又称《2010年第82号法案》,规定了:

  • 将有助于减少常规能源使用,转而提高可持续能源使用的强制目标
  • 波多黎各第一个可持续能源产品组合标准,旨在为推动可再生能源的更新建立规则,同时也规定了强制性的长短期目标:可再生能源产量截至2015年需达到12%、2020年需达到15%;同时要求零售能源供应商制定计划,以便2035年的可再生能源产量能达到20%

《绿色能源激励法案》(Green Energy Incentives Act),又称《2010年第83号法案》:

  • 鼓励创造一个全新的、强有力的可再生能源产业
  • 制定新的激励政策,鼓励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投资
  • 对于致力于以商业规模生产可再生能源的公司,法律以下列方式给予税收优惠: — 免除大部分所得税、财产税和市政税
    — 建筑、结构、机器和设备的超高折旧率
    — 使用本地制造的产品、创造工作岗位、开展研发项目等可享有税款抵免
  • 成立绿色能源基金会(Green Energy Fund),这不仅有助于创建新兴产业,而且也将个人和企业从对化石燃料的依赖中解放出来

绿色能源基金会可提供的服务有:

  • 从2011年7月1日投入的2千万美元起,在未来十年内将总共投入2.9亿美元用于激励可再生能源的生产
  • 安装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的住宅和小型企业可报销40%的费用,中型企业和产业可报销50%的费用
  • 获取可再生能源证书(Renewable Energy Certificates, 简称RECs),以帮助公共事业领域的可再生能源项目融资

  可再生能源证书是可销售和可转让的个人资产,可出于任何法律目的,在个人之间进行买卖、分配和转让。作为一个完整的无形资产,它相当于由可持续或可替代再生能源产生的1兆瓦小时的电量。

  绿色能源基金会是对未来的投资,旨在保护我们的自然资源和环境,同时也为子孙后代谋求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