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办企业


商业模式

开办企业

  开办企业并非易事。同样不易的还有将现有业务拓展或转移到另一个地方。从融资要求到法律事务,为了遵守当地法规、提高成功机会,让自己了解必须遵循的必要步骤非常重要。

  为了帮助您顺利进驻加勒比地区的波多黎各,我们提供了在波多黎各开始经商所需的基本信息。虽然我们相信这些信息对您会有很大帮助,但我们还是强烈建议您在这个过渡阶段找个法律专家来帮您。

  经商的三种方案:

  • 创办新企业:制定自己的企业结构和理念。
  • 购买现有企业:收购完成后可继续经营。必须全面分析现有企业的财务数据、账目、应收账款和存货清单,这些都是查证该企业过往记录是否良好所需的信息。
  • 购买特许经营权:需要对有意向购买的特许经营权进行成本/利润分析,也需要了解不同特许经营权之间的不同要求。若有需要,请向特许经营权顾问进行咨询。

合法企业实体

  我们认识到,为了使企业获得成功,投资者和企业所有者必须能够灵活地决定哪种商业模式最适合他们。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向投资者提供大量选择的原因,这些选择充分利用了保险范围、免责条款和税收方式。

  • 独资企业
  • 合伙企业
  • 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商业信托公司
  • 合资企业
  • 合作社与信用社
  • 国际金融机构
  • 保险公司
  • 房地产投资信托公司
  • 注册投资公司
  • 公私合作企业

  虽然开展业务的方式有很多种,下面我们只详细介绍最常见的几种。不过,我们建议您向专业人士咨询每种企业结构所需要满足的要求。

  • 个体企业(独资企业)
  • 股份有限公司
  • 合伙企业
  • 合作社与信用社

个体企业(独资企业)

  个体企业是由业主个人独资兴办、未与他人协同创办的企业。

  • 独资企业主要的优点在于它是最简单、最便宜的所有权组织形式。
  • 独资企业的一个变体是"d/b/a"("doing business as",意为"商品名"或"虚拟公司名")。

股份有限公司

  • 在股份有限公司这种企业结构中,公司被视为法人实体,而不是带有法律、公共或私人目的的公司所有者,它所获得的权利与责任类似于一个人的权利与责任。
  •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买卖财产、签订合同、提起诉讼且必须纳税。若公司破产或涉及诉讼案件,应承担责任的是公司而不是公司所有者。
  • 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优点是公司所有人的责任是有限的,而公司可以无限发展。
  • 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缺点是公司所得需纳税两次:企业所得税与股东的个人所得税。

  波多黎各的股份有限公司遵守修订后的《公司普通法》(General Law of Corporations)。该法规意在便利企业、简化许可程序。《公司普通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由一(1)个自然人创立。依法创立的不同形式的公营公司,无论是当地或外国公司,或是盈利或非盈利的公司,只满足他们组织或组成公司的目的。

合伙企业

  • 合伙企业是一种法律工具,它让一群自然人成为合作伙伴,并分摊他们之间的利益,包括经营业务或企业所产生的利润与亏损。
  • 《波多黎各民法典》(Civil Code of Puerto Rico)将合伙企业定义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订立合伙协议,义务付出金钱或物品,意图分摊利益。
  • 一旦签署了协议,《波多黎各民法典》所述的这种合伙关系即成立,除非合伙人之间订立了另一项协议。

  2011年1月颁布的《第1号法案》(Act No. 1),即《新波多黎各国内税收法》(Internal Revenue Code for a New Puerto Rico),对波多黎各的税收制度作了改革。在《新波多黎各国内税收法》颁布之前,合伙企业并不一定能获得穿透性税收待遇。现在,在《新波多黎各国内税收法》颁布之后,波多黎各的合伙企业自动获得穿透性税收待遇。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合作社与信用社

  合作社是由有着共同社会利益的一群人建立的非盈利实体。合作社的成员团结努力开展社会经济活动,以满足个人和集体的需要。一般来说,合作社由八(8)人组成,除非合作社的工作人员仅需五(5)人。欲详细了解如何成立合作社,请访问波多黎各合作发展委员会(Commission of Cooperative Development of Puerto Rico)。

  欲了解更多波多黎各的商业模式详情,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