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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自1992年第一部专门的《海洋法》出台,毛里求斯政府采用了最好的实践原则,系统地阐述了该法律,使毛里求斯成为控股和构建全球投资的最佳目的地。目前,毛里求斯作为井然有序的全球商务中心而拥有可靠信誉,且保密性高,还出台了严格的防洗钱法律。

  毛里求斯实行众多计划和措施,对外展示其打击洗钱和恐怖分子筹资活动的强大愿望。除了法律法规以外,政府还推崇行业特定代码,以防止洗钱和恐怖分子筹资活动的发生。

  这些代码结合了《四十项建议》(Forty Recommendations)和金融行动专责委员会(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简称:FATF)的9大特别建议以及其他国际标准,如国际证监会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sations of Securities Commission,简称:IOSCO)的证券业客户身份识别和实质所有权原则。

  在毛里求斯管辖范围内注册的全球公司受负责管理非银行金融服务业的金融服务委员会(Financial Services Commission,简称:FSC)监督。

  所有全球公司需由一家正式许可的管理公司经营和管理,并受金融服务委员会管制。阿巴克斯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是毛里求斯的主要管理公司之一。

  2001年颁布实施的《公司法》、2007年颁布实施的《金融服务法》和《证券法》共同组成了监管全球公司的法律体系。

  此外,于2002年,毛里求斯出台了《金融情报和反洗钱法》、《防制贪污法》和《反恐法》。

  1995年颁布实施的《所得税法》针对个人和企业的所得税做出法律规定。

  2001年出台了《信托法》,以管制信托行业。